公司治理
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會依職權及功能分審計委員會和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各功能性部門推動企業誠信經營理念, 透過組織設置相互監督;並由稽核室於日常執行內部各項查核作業,將查核結果向董事會進行報告。
本屆委員會任期自2024年06月13日起至2027年06月12日止
審計委員會成員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主要經(學)歷
清華大學材料工程學士
交通大學材料工程碩士
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博士肄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全天時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思達科技(股)公司執行董事長
上善厚生(股)公司執行董事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圖策科技(股)公司策略長、總經理暨董事
主要經(學)歷
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德安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暨投資長
德宏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
台灣工業銀行投資部專案經理
群益證券資產管理部副理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源創產業投資顧問(股)公司總經理
主要經(學)歷
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電傳視訊管理研究所碩士
美台電訊(股)公司副總裁辦公室特助
維揚國際(股)公司協理
工業技術研究院微系統中心技術推廣經理
研廣無線物聯(股)公司董事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台日基金經理人
盛復工業(股)公司董事
主要經(學)歷
臺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博士
銘傳大學專任(兼任)助理教授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鄭氏祭祀公業理事長
及成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集邦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5年9月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 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彙總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統計期間: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職稱 | 姓名 | 應出席次數(A)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
召集人 | 王政堂 | 5 | 5 | 0 | 100 |
委員 | 何榮樹 | 5 | 5 | 0 | 100 |
委員 | 吳佩芬 | 5 | 5 | 0 | 100 |
委員 | 鄭昌錞 | 3 | 3 | 0 | 100 |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主要經(學)歷
清華大學材料工程學士
交通大學材料工程碩士
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博士肄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全天時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思達科技(股)公司執行董事長
上善厚生(股)公司執行董事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圖策科技(股)公司策略長、總經理暨董事
主要經(學)歷
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德安資產管理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暨投資長
德宏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
台灣工業銀行投資部專案經理
群益證券資產管理部副理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源創產業投資顧問(股)公司總經理
主要經(學)歷
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電傳視訊管理研究所碩士
美台電訊(股)公司副總裁辦公室特助
維揚國際(股)公司協理
工業技術研究院微系統中心技術推廣經理
研廣無線物聯(股)公司董事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台日基金經理人
盛復工業(股)公司董事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5年6月設置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薪酬委員會相關職權, 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本委員會之職權包括:
1.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重要決議彙總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統計期間: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職稱 | 姓名 | 應出席次數(A)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
召集人 | 王政堂 | 3 | 3 | 0 | 100 |
委員 | 何榮樹 | 3 | 3 | 0 | 100 |
委員 | 吳佩芬 | 3 | 3 | 0 | 100 |
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功能性委員會功能,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規定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 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效率。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各面向,請詳本公司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第八條規定。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政策
本公司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所示,安排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每年定期開會, 主要 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每年定期開會,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 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治理事項及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報表表達的情形充份溝通;若有重大常異事項得隨時召集會議。